華商報訊(記者毛蜜娜實習生趙詩笳)昨日,華商報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改革道路客運價格管理形式,從即日起,將現行道路客運價格管理由單一的政府定價改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3種形式。
  3種道路客運價格管理形式即:農村道路客運和國防戰備、搶險救災、緊急運輸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運輸實行政府定價;省內除農村道路客運外的班車實行政府指導價;省際道路客運班車實行市場調節價。省物價局要求,各級交通運輸、價格主管部門在核定票價時,同一條客運線路上的相同車型、等級的客車,票價水平應當基本一致,並保持相對穩定。新核定的票價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除此之外,省物價局還公佈了一些完善道路客運價格管理的相關規定:一是簡化道路客運車型分類,將車型分類由現行的13種簡化為8種;二是調整燃油附加費計費里程,將燃油附加費計費里程由現行每百千米調整為每千米;三是科學設置尾數取捨,將10元以下票價的尾數取捨由“四捨五入”調整為“三七歸五,二舍八入”;四是取消節假日上浮票價的規定。
  省物價局要求,省內除農村道路客運外的班車車型運價調整為坐席客車每人千米普通級0.19元、中級0.24元、高一級0.27元、高二級0.29元、高三級0.31元;卧鋪客車每人千米普通級0.20元、中級0.25元、高級0.30元。  (原標題:取消節假日上浮票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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